浙江商标注册_杭州商标代理

17732605906(同微信)

杭州商标注册中图形商标注册有哪些要求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浙江捷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杭州商标注册中图形商标注册有哪些要求

杭州商标注册中图形商标注册有哪些要求

作者:浙江捷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2 08:31:42

商标注册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只以文字注册的商标叫文字商标;以图形注册的叫图形商标;文字与图形一起注册的,叫组合商标。文字商标一经注册,使用时便不能随便更改字体;图形商标一经注册,便不能随便改变图形样式;组合商标一经注册,便不能更改组合方式。否则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杭州商标注册中图形商标注册有哪些要求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析一下。

1、商标注册图形商标必须要具有一定的显著性,便于识别,不得与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

2、商标注册图形商标设计初期要考虑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产品特点,服务质量等一系列的综合考虑。

3、商标注册图形商标不能违反《商标法》明文规定的,比如国家旗帜,国徽等一系列的标识是不能注册成为图形商标的。

4、商标注册图形商标要注意可以分为三种记号商标、几何图形商标、自然图形商标等方式。

5、商标注册图形商标要委托专业的经验风度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来办理,切不可贪商标注册低廉的公司。

6、商标注册图形商标如果在注册中驳回了,要及时更改火更改。商标注册图形商标的要求我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商标注册是一道严格的法律注册流程,找一家优质的代理公司就尤为重要了,这不仅仅为您省去了很多舟车劳顿之苦。还放心的把商标注册成功了。

商标异议期限《商标法》在第十九条中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商标注册异议是出现在商标初审公告期间的,因此: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商标异议流程商标异议人可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所办理,省时省心;或者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主要流程如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异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1、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2、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3、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4、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5、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6、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人不仅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被侵权人还有权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得到侵权赔偿。同时,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还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侵权人还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商标标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商品上随处可见,醒目而直观的商标标识会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所谓商标标识,是指贴附或者印刷于商品本身或者商品包装之上,包含商品的商标及其他文字、颜色、图形等以区别于其他商品的标识。  那么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商标注册公司先给大家看一个案例: 某食品厂专门生产高档食品,已经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位置,并深得广大消费者喜爱。前不久,有人向该厂负责人报告,说宋某经营的印刷厂正在印制有某食品厂注册商标的包装盒和包装袋。得知这一消息,该厂负责人向工商局进行了举报。

工商局对宋某的印刷厂进行了检查,果然发现印有某食品厂注册商标的包装盒和包装袋,经鉴定,这些非法印刷的包装盒上的注册商标与某食品厂的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商标一致。因为宋某所涉及的违法数额重大,市检察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诉讼。虽然宋某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这根本不能弥补某食品厂所受到的损失。有些人说,某食品厂可以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宋某判刑后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宋某赔偿某食品厂的损失;另外一些人则认为,一旦宋某被判刑,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某食品厂就不能再要求其赔偿。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本案中,宋某非法制造并销售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宋某非法制造并销售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侵害了某食品厂的合法权益,且其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数量很大,根据《刑法》第215条的规定,其已触犯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因此检察院以该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是合法的,宋某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宋某侵犯某食品厂的商标专用权后,应当承担赔偿。根据《商标法》第57条第(四)项的规定,宋某本无权制造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但是其为了营利而擅自制造了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并且其目的是为了买卖该商标非法营利,其行为侵犯了某食品厂享有的商标专用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18条的规定,某食品厂有权要求宋某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人不仅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被侵权人还有权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得到侵权赔偿。同时,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非法制造并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还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侵权人还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其使用的商标的法律事实,经国家商标局依法审查,准予注册。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保护的前提,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基础。商标使用人注册商标,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是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中,用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和生产者、经营者的来源的标志。标志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元素的组合组成,并具有显著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的本质属性包括:显著性和显著性。商标基本原则:

1、商标注册和使用申请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先申请原则:先申请的,先取得商标专用权。

3、注册系统。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取得的。

4、审查制度,包括正式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文件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实质审查主要包括:

1)***理由审查,即合法性审查;

2)相对理由审查,即事前权利审查。

5、行政司法保护、工商、海关、公安法律监督管理、处罚、维权等双重体制。

6、 申请人主要资格证明(盖章或签字)

7、个人需要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需要营业执照

8、 委托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

9、商标查询→申请文件准备→申请提交→支付商标注册费→商标形式审查(1-3个月,实际工作时间约15个工作日)→发出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6-9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发出商标证书。


 

上一篇:浙江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

下一篇:浙江商标注册介绍注册公司的问题

版权所有:浙江捷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